“现场民警”是干嘛的家居设计工作室?

发布时间:2024-05-27 03:19:39    浏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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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山西大同夜袭强拆居民楼事件,官方否认网上传言,称“事件过程中,拆迁公司与被拆住户、现场民警与被拆迁住户均没有发生冲突,且没有造成人员死伤”。

  没有死伤是好事,但这个解释似乎存在逻辑矛盾:既然没有发生任何冲突,现场民警是干嘛的?新闻报道语焉不详,不知这民警是何时出现在深夜现场的。如果是在居民惊醒之后,居民报警招来的警察,那么警察在现场都做了些什么?如果是在人民群众梦中惊醒之前,那么民警是不是配合拆迁方前来,是为了保证强拆的顺利进行?

  从这件事激发起如此大的民愤,以至于要在网上发帖表达愤怒(当然咱们也不能一概否认可能如官方所说,有着添油加醋的成分)来猜测,“现场民警”的出现恐怕没能起到平息事态的作用,相反可能是火上浇油了。我们不难回忆,在一些震动全国的件,如事件、云南孟连事件中,都出现过滥用警力的情况。而且滥用警力往往是激化矛盾,引发事态升级的重要因素。

  人民警察,顾名思义,是要用来保护人民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》规定: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,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、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,保护公共财产,预防、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。但是在一些地方,人民坐错的地方官员异化了:地方政府或官员滥用警力的事件层出不穷家居设计工作室,警察持防暴盾牌、警棍,甚至是荷枪实弹卷入经济纠纷、违规处理群众矛盾的报道时常见诸媒体。可悲的是,滥用警力的事件一旦受到上级批评,执行官员指令的警察往往又成为替罪羔羊。

  在有些地方官员眼里,警察既然吃的是政府饭,就要为作为政府化身的自己做事情,以致甚至出现过县长动用警力追杀自己女儿男朋友的荒唐事例。这种荒唐行为,不但激化了矛盾,也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。从长远说,这种地方官员滥用警力的做法,极大伤害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,动摇着我们的国家机器。

  期待着大同政府有关人士向百姓说说清楚:夜袭事件中的“现场民警”到底是干什么的?他们的出现有无法律依据?如果属于滥用警力,那么下达指令的人又是谁?滥用警力的官员,需要承担什么后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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